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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向海外央行类机构敞开大门

07-16 财经资讯

银行间债券市场后,银行间外汇市场也正式向境外央行机构直接敞开了大门。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9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外汇交易国际金融,为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便利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下称境外央行类机构)依法合规参与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对包括进入途径、备案方式等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

其中,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三种途径:通过人民银行代理、通过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以及直接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

在此之前,上述境外央行类机构只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间接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即期、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品交易。

而直接开放后,境外央行类机构可以自主选择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在内的各品种外汇交易,交易方式包括询价方式和撮合方式,无额度限制。

而在程序上,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境内外汇市场也无需审批,只需要通过原件邮寄递交的方式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交备案表即可。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近期中国金融市场遭遇波动,人民币汇率也出现较大贬值预期,但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并未放慢脚步。市场对央行此番正式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外汇市场,也已有预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9月初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首度透露,在放开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后,下一步将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除了上述三类境外央行类机构,银行间市场向海外投资者开放也提上了日程。

9月2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外汇交易国际金融,银行间市场有望通过交易所合作形式,逐步实现人民币利率及汇率等相关产品的互联互通。

招商证券宏观经济研究主管谢亚轩认为,整体上看,允许境外央行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是人民币国际化、市场化的一步,是在岸人民币汇率进一步对外开放一个好的开始。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9月出台的外汇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是对银行柜台业务,境外央行类机构进行远期、掉期和期权等衍生品交易属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境外央行类机构及其交易对手都不需要为此类交易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为抑制外汇市场的大幅波动,央行本月要求金融机构按其远期售汇(含期权和掉期)签约额的20%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央行强调,这一政策不属于资本管制,也并非行政措施,而是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一部分。